济宁一民用车顶安装并使用警灯,属于违法违规吗?警灯悬挂需经过审批吗?

济宁一民用车顶安装并使用警灯,属于违法违规吗?警灯悬挂需经过审批吗?_58汽车

近日,济宁市民纷纷举报在当地路上出现挂有蓝色警灯的民用车辆,引发了社会热议。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普通车辆不得悬挂使用警灯。尽管一些地区规定了警保联动车辆需取得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但未经审批擅自安装并使用警灯的行为仍属违规。对此,保险公司应更加严格审查,避免滥用警灯存在的嫌疑。您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济宁一民用车安装警灯引发争议,根据相关法规,悬挂警灯需经过审批。保险公司应谨慎审查,避免滥用警灯现象。

近日,有网友反映,在济宁浣笔泉路上,遇到一辆闪烁警灯的车辆,开始还以为是交警的车,走近一看,才发现不是,原来是一辆挂着蓝色牌照的民用车辆。

我们都知道,政法部门车辆都是白色牌照黑色字体,这些部门包括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安、司法、警车、武警部队车辆、解放军军车!

还有网友给我们反映称:在同济路上、金宇路上也看到过类似车辆,跑的飞快,离远看的确很像警务车辆,走近看,却发现原来是挂着蓝牌的车,车上贴着“警保联动”字样。

那么究竟什么是警保联动呢?

警保联动模式,指的是公安交管部门与保险机构合作,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协助交警上路巡查,尽快发现、到达现场,实现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最大限度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看来警保联动是一项利于车主快速处理事故的利民举措,但是“警保联动”车辆可以悬挂警灯并闪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在其他一些地方,也有网友表示警保联动车辆需要经过审批并取得《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方可悬挂警灯。若保险公司相应车辆悬挂警灯,是否应该先获取上述证明,并向社会公示,以避免滥用警灯的嫌疑。若不符合相关规定,中国人保济宁分公司是否属于擅自安装并使用警灯?

对此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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