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兰某花60余万元购买了一辆当年5月出厂的进口大众途锐越野车,使用11个月后,车辆在雨天驾驶时因发动机进水熄火。
兰某认为,大众公司提供的维修方案不能根本解决问题,要求大众公司收回涉案车辆并赔偿购车损失。
双方协商无果,兰某随后诉讼至法院,要求大众公司告知涉案车辆质量缺陷的有关信息,并公开致歉;赔偿购车款等损失共计69万余元。

如今审判已有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大众车辆的缺陷问题属于产品设计缺陷,作为设计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大众公司有义务清晰、准确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缺陷内容。
除了兰某外,还有48名车主都对途锐发起了维权,但只有3名车主但申诉被予以认可,获得了赔偿。
未产生实际损害的其余45件案件,因大众公司的召回措施通过司法鉴定,已被认定可以避免发动机进水风险,法院认定大众公司的召回措施有效,判令大众公司向其余车主告知涉案途锐车辆设计缺陷内容,内容需经法院核准。
但大众公司的缺陷公告,内容过于含混、琐碎,缺陷内容的公示不从大灯的设计缺陷直接展开,反而从排水阀可能因外部原因堵塞而无法发挥其排水功能说起,对产品设计缺陷问题的描述含义不清晰、不准确。
据了解,2017年8月22日,大众公司在其中国官方网站发布《针对途锐车主反映的车辆空气滤芯进水问题的声明》。

2017年9月7日,大众公司在其中国官方网站发布《途锐车型售后服务行动通知》。
2018年3月7日,大众公司在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现更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及大众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途锐汽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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