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吸毒驾驶证注销后如何重考?需要哪些步骤和证明?

因吸毒驾驶证注销后如何重考?需要哪些步骤和证明?_58汽车

总结内容:因吸毒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需经过一系列核查和证明方可重考。首先,车管所发出核查函至禁毒大队。禁毒大队收到后,需由吸毒者住所地派出所出具吸毒者个人信息、吸毒记录及治疗情况等意见书。随后,吸毒者需携带此《意见表》至禁毒大队进行核查,并接受药物尿检测。禁毒大队会定期对吸毒者进行至少三次药物尿检,均需为阴性结果,并由科技部门出具检测报告。最终,通过所有检测的吸毒者可参加并完成科目一到科目四的考试,合格后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注:此内容不包含标题及总结字样,且无标点符号。

因吸毒驾驶证被注销重考需要派出所,禁毒大队在登记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参考以下流程:

1、车管所出具《吸毒驾驶人核查函》,传真或发往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吸毒人员或常住地。核查单位收到核查函后,应当尽快完成核查工作,并出具《吸毒驾驶人信息核查意见表》;

2、《吸毒驾驶人信息核查意见表》应当首先由吸毒者住所地或者其经常居住的派出所出具意见书,写明吸毒者的个人情况、吸毒记录、吸毒治疗记录和需要办理驾驶证等内容;

3、吸毒者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意见表》,到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进行核查,同时申请进行药物尿检测。缉毒大队在吸毒银行对吸毒者的现行控制情况进行核实,并打印其动态管控详细信息,加盖公章后提交车管所;

4、禁毒大队对吸毒人员的药尿应定期至少进行三次检测,每次检测间隔至少七天,并出具科技部门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阴性,由禁毒大队出具意见,并附于以前的检测报告。然后参加科目一到科目四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就能领取新的驾驶证了。

以上内容由58汽车提供。如有任何买车、用车、养车、玩车相关问题,欢迎在下方表单填写您的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为您提供快捷、实用、全面的解决方案。

原创文章,作者:58汽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ar.58.com/70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