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厅再次答复私家车在广西高速公路超速10-20%仍罚款吗?

广西公安厅再次答复私家车在广西高速公路超速10-20%仍罚款吗?_58汽车

2022年4月,广西公安厅网站两次明确答复私家车在广西高速公路超速10-20%仍要罚款200元。虽然4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超速20%以上才扣分,但广西仍按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罚款。网上有说法称4月1日后私家车超速10-20%不会被罚款,这是误导。车主和驾驶员应控制车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私家车在广西高速超速10-2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仍要罚款200元。虽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超速20%以上才扣分,但广西仍按地方条例执行罚款。网上有说法称4月1日后超速10-20%不会被罚款,这是误导。车主和驾驶员应控制车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我咨询了全国多地公安厅,除湖北外,私家车在高速公路超速10-20%都要罚款。湖北规定超速不足20%给予警告。6个月内无扣分违法记录且已处理扣分罚款的,可给予警告。否则就要罚款。全国处罚办法比较人性化,但车主和驾驶员仍应控制车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车主和驾驶员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控制车速,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超速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2022年4月7日,我第一次在广西公安厅网站留言问政,咨询:私家车在高速公路超速10-20%,不扣分,请问罚款吗?

2022年4月9日已有回复,虽然有点文不对题,但是明确2010年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现行有效,仍作为广西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依据。

2022年4月11日,我第二次在广西公安厅网站留言问政,咨询:驾驶私家(小型客车)车在广西高速公路超速10-20%,是否要罚款呢?

2022年4月16日有答复,回复非常明确:罚款。

2022年4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其中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一次记6分。

根据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2010年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现行有效。该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十但未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

综上,对于私家车在高速公路超速10-20%,按照4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是不扣分。按照2010年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要按次罚款200元。请问目前广西对于这个违法行为是否罚款200元呢?

2022年4月7日上次留言咨询时也是问这个问题,但是2022年4月9日答复的是“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00元”没有解答私家车在广西高速超速10-20%是否罚款的问题喔。望解答,谢谢。

现在很多网友在吹捧说2022年4月1日以后,私家车(小型客车)可以在限速120的高速公路可以随意开到143公路/小时。我认为这个说法是很不妥当的,这个说法在变相地鼓励全国网友放肆地超速,影响交通安全。当然我关心的以及网友们都关心的问题是这个违法行为是否罚款?是不是罚款200元?

希望广西公安厅可以专门针对私家车在高速公路超速10-20%的违法行为解释说明是否扣分,是否罚款,起到辟谣的作用。此建议仅供参考,望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十但未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处100元罚款……或者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十但未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个人账号页面的“我的信件”记录。有两次咨询记录。

2022年4月7日第一次咨询,2022年4月9日答复。

2022年4月11日第二次咨询,2022年4月16日答复。

2022年4月11日第二次咨询,2022年4月16日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网站留言答复已经很明确了,超速要小心被罚款。根据网友留言,超速10-20%一般是罚款100元。

网上曾有人说2022年4月1日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后,私家车(小型客车)上高速可以随意超速10%-20%不会被扣分,也不会被罚款。这个说法是不妥当的。车主和驾驶员们请注意在高速上控制车速喔。

我在广西、广东、贵州、湖南、河南、河北、陕西、新疆、西藏、青海、江西、山东、内蒙古、黑龙江、宁夏、江苏、甘肃、海南、四川的公安厅和北京、上海的公安局网站留言,咨询私家车(小型车可)在其辖区高速公路超速10-20%罚款。

目前确认的情况是,除了湖北省不罚款,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是要罚款的。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发布日期:2017.11.29实施日期:2017.11.29

第七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超过限定时速不足20%的,给予警告;

(二)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足50%的,处10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处200元罚款;

(三)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处50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处1千元罚款;

(四)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处1千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处2千元罚款;

(五)超过限定时速100%以上的,处2千元罚款。

全国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基本都是这样操作的,比较人性化。

6个月内,私家车(小型客车)在某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的高速公路超速10-20%的处罚方式有两种。

一、给予警告。

前提条件是:

1、超速行为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

2、超速前6个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没有应当扣分的违法记录。

3、在超速前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扣分的记录,已经处理扣分、罚款完毕。

二、处罚款。

超速后,没有上述可以给予警告的条件的,就要罚款(各地标准不一样)。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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