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客车结冰路面超速行驶的后果,记2008年明光1.20特大交通事故?

超员客车结冰路面超速行驶的后果,记2008年明光1.20特大交通事故?_58汽车

2008年1月20日,安徽明光市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55人受伤。事故原因为客车严重超员、驾驶员超速行驶、故意遮挡卫星定位监控摄像头等违法行为。事故客车核载51人,实载72人,超员41%。驾驶员高某标在雪后结冰路面以7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远超规定限速30公里/小时。事故发生时,高某标为避让来车急转方向,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深坑。事故暴露出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混乱、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高某标曾多次违反交规,却未受到有效教育和处理。此外,交管部门监管不力,导致非法运营客车长期未受查处。为避免类似悲剧,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员,尤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同时,乘客也应自觉抵制超员车,并向交警部门举报。客运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交管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严查非法运营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过这起事故,我们应深刻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关键词】超员客车、结冰路面、超速行驶、交通事故、安全意识、交通法规、客运企业、交管部门、监管责任、安全建议

参考资料:人民交通出版社,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编《道路运输事故典型案例评析一》

与事故车辆同型号的宇通ZK6120型51座旅游客车

2008年1月20日23时,一辆车牌号为皖K00945,属于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旅游车队所有的宇通牌ZK6120型大客车正由驾驶员高某标的驾驶下以每小时70公里的时速行驶在安徽滁州明光市境内的G104国道上,该车当时正在执行从苏州开往阜阳的长途运输任务,车上当时连同驾驶员在内一共乘坐了72人(71名乘客和1名驾驶员),乘客大多都是在苏州打工的阜阳人,经过一年的忙碌,带着自己的大包小包和一年辛劳所得搭乘这辆客车回老家过年。

该客车核载人数51人,实载72人,超员41%。由于超员严重,部分乘客不得已只能坐在车内过道上临时搭置的座椅上,虽然车不停地晃动,但是车里的人还是因为疲惫而大多在打盹,回家的喜悦毕竟敌不过疲惫。但此时他们谁都想不到,一场劫难正悄然向他们逐渐逼近并徐徐张开血盆大口。

当时明光当下过一场中雪,多处道路表面都有积雪,甚至部分路面有结冰。按照规定,在冰雪路面行车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然而司机高某标不以为意,依然以70公里的高速行驶。

23时20分左右,客车行驶至G104国道K985+700处的一个弯道下坡段时,突然对面出现一辆来车,驾驶员为了规避来车急忙打右转向,但是客车突然失去控制,顷刻间撞倒了一根限速80公里的指示牌后撞开了右侧的隔离带、冲入一个深达6米的深坑内,客车严重损坏,车内人员猝不及防,当场死亡7人、55人不同程度受伤,侥幸未伤的乘客在惊魂初定后用手机拨打110和120呼救。

此时是23时26分。

被撞毁的限速指示牌

最先赶到的是附近的村民,他们闻讯而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狼藉、夹杂着呻吟和哀嚎的惨状,由于事故现场位于一个6米的深坑中,受伤的人根本没有办法自救,仓促赶来的村民也手无寸铁,只能先帮助未受伤、尚能自己行动的幸存者。然而这些幸存者心系受伤的亲人,大多不愿意离开,宁可在原地守着亲人。

事故发生大约十多分钟后,明光市的110警车和120急救车以及消防车先后赶到现场(明光市委、市政府政府迅速组织了交警、派出所、消防、医疗及施救部门约80人分乘警车15辆、急救车2辆、吊车3辆和消防车2辆赶来现场),毫发无损的驾驶员高某标首先被110控制并带走。消防队员用专用工具对客车残骸进行破拆,抢救被困人员,急救医生穿梭在伤者和死者遗体中间判断生死和伤势,分完类的伤者和死者被救援人员放上担架抬回公路放入急救车,三两人一组被送往明光市人民医院和明光市中医院救治(明光市人民医院收治了包括4名重伤人员在内的20多人,明光市中医院收治了30多名伤势较轻的人员)。

被送入明光市中医院救治的伤员

在送医过程中,有2人因为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在救治过程中,又有2人因为抢救无效相继死亡,使得本次事故的遇难人数定格在11人。大客车损毁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构成一起道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

这起事故引起了安徽省公安厅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部的高度重视。由公安部等多部委组成的调查组于1月22日抵达明光市并对这起事故开展调查:

皖K00945号客车残骸

事故客车皖K00945号车系2007年5月出厂的新车,至事发时车龄仅仅只有八个月,证照齐全,经对车辆残骸的检查证明车辆在出事前一直处在无故障的正常运作状态,可以排除因为车辆本身的故障问题导致事故的可能性。不过,在检查这辆车的证照时发现这辆车许可的运营范围是“旅游包车”,并无长途客运的资质。而且经苏州市客运管理处查明:苏州市所有的长途汽车站均无该车发车记录,该车涉嫌非法拉客运营。

事故路段的技术指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标志标线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可以排除道路硬件设施问题的原因。

查客车驾驶员高某标时又发现了新的问题:高某标在2001年5月10日取得A2《机动车驾驶证》2005年6月13日由A2型增驾为A1型,持有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此人在2006年5月10日至2007年2月12日这段时间里因为违反交规累计被记了16分。因此在2007年3月16日被勒令参加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强制学习,考试合格后于2007年4月5日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但此后高某标依旧旧习不改,2007年8月3日至11月27日又因为多次违反交规被罚款900元,记8分,属于屡教不改的前科人员。且此人自2007年9月驾驶客车至发生事故为止,从未参加过安全学习和安全会议。

另外,调查组还发现高某标涉嫌超员行驶和夜间冰雪路面超速行车,并有故意遮挡卫星定位监控摄像头、恶意脱离安全监管管理的行为(经检查,该客车的卫星定位行车监控摄像头处在无法正常工作的状态)。在询问高某标为什么要超员时他还毫不在乎地说:“这算什么,我这个车曾挤过160多人呢!”

超员一直是客车运营的“老大难”问题

根据部分幸存者的回忆,高某标还存在与黄牛勾结非法拉客的问题:

20岁的幸存者年某说:他在苏州长途汽车站打听回阜阳的车票时,就有黄牛向他兜售这辆车的车票,说:“车子是刚买不久的新车,有座位,只收150(当时苏州站售出的票价是200元)。”于是他就和两个朋友上了黄牛的面包车,黄牛将他们拉到常熟某处荒郊将他们送上事故车辆并收了他们每人160元,多出的10元说是黄牛的劳务费,上了车后才发现车内早就客满。他们向驾驶员高某标抗议超载,高某标说:“这荒郊野外的,你不坐还能怎的?”

可见,高某标此人目无法纪到何等地步。

经调查,调查组确认了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客车驾驶员高某标违法超员载客,外加在雪后路面超速行车,且故意遮挡卫星定位监控摄像头恶意逃避安全监管,导致事故车辆在途经事故路段时因夜间行车视线不良。驾驶员发现对面来车时向右转向过急,车辆超员超载且超速行驶加雪天路滑导致车辆重心变化而失控,最终冲出路面掉入路边的深坑,酿成车毁人亡的特大事故。驾驶员高某标在此次事故中负完全责任,其行为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6条“机动车行驶途中遇转弯、下陡坡或在冰雪、泥泞道路上行驶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的法律法规。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客车严重超员,超员的乘客坐在违法增加的临时座位上,座位不牢固,又没有安全带的保护,导致车辆失控后部分乘客被甩出车外,是事故发生后导致惨重人员伤亡的重要因素。因此,事故车辆的车主胡某因涉嫌非法运营罪被拘传审查。

经查,肇事客车从苏州市出发后,中途并没有交警检查,一路畅行无阻。暴露出交管部门在工作中的严重管理漏洞甚至失职渎职的行为。事故客车非法运营半年多的时间却从未受到交管部门的任何查处。对此,公安部和安徽省公安厅表示,将对这起事故进行责任倒查。一旦发现相关单位、人员有不作为甚至失职的情况,公安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决不姑息,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希望乘客自觉抵制超员车,并积极向当地交警部门举报。

向超员说不

事故还暴露出部分客运企业对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混乱,驾驶员安全学习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对有违法、违章行为的驾驶员从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教育和处理。客观上造成以高某标为代表的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差、视违法行为为家常便饭,客观上助长了事故发生的隐患。

最后,调查组针对本次事故给出了三条安全建议:

1、客车驾驶员要时刻谨记乘客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严禁超速行驶、超员行驶和玩忽职守的行为,以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的高度责任感来确保乘客的绝对安全。

2、在冰雪天气行车时要控制好车速,保持低速行车,控制好方向盘,以低速挡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控制车速,方向盘不可急转急回,以免出现车辆侧滑偏出道路并失控的情况。

3、驾驶员应主动要求乘客在乘车过程中系好安全带,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二次人身伤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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