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时严禁出现的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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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驾驶机动车时严禁出现的行为有哪些?文章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六十二条规定了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下列行为:车门和车厢关闭时行驶、在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在道路上投掷物品、摩托车手离开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不停车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违反这些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例如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酒驾要扣12分,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等等。因此,我们应该时刻注意自身行为,避免违反交通规则,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驾驶机动车时,我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格禁止一些危险的行为,如车门和车厢关闭时行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相关的处罚规定,以便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行车安全,并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车门和车厢关闭时行驶;(二)在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四)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五)在道路上投掷物品;(六)摩托车手离开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不停车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要扣12分。显示驾驶车辆和是否发生事故等。做出5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10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的处罚。(详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16、72、77条)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元以上20元以下。5.开车打手机,记2分。6.故意遮挡号牌的,记12分。7、超速行驶,根据超速车辆、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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