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本田维权案例分析:967号外观专利是否失效?正文:我很久没有坐过摩托车了,也很久未试过这么接近一个人了。虽然我知道这条路不是很远。我知道不久我就会下车。可是,这一分钟,我觉得好暖。——电影《堕落天使》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Honda)是一家生产汽车和摩托车的公司,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摩托车生产厂家之一。然而,最近它却因为一件“濒临死亡”的967号外观专利而引起了关注。这个外观专利申请于2010年8月25日,保护期为10年,原本应在2020年8月25日寿终正寝。然而,在最后一刻,本田技研用这件外观专利做了一次专利维权。深圳台铃是一家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智能共享电动车的公司。它出了一款电动摩托车,外表很像烧“油”的某个品牌。然而,经过深圳市监局勘验后,比对认为二者整体外形基本相同,各个组成部分的布局相同,相互位置关系以及比例关系基本相同,外饰设计风格相同。虽然局部有所区别(如排气管),但所形成的整体外形基本相同,给消费者形成十分接近的整体视觉效果,二者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因此,侵权事实成立。老谈说两句:既然967号外观专利已死,那深圳台铃是否可以架锅烧油再生产销售了呢?或者说其他同行是否可以随便使用这套酷炫的外观“皮肤”了呢?别急,既然提的是疑问句,说明你是不肯定的。没错,虽然967号已死,但本田技研的现存有效的外观专利有1588件,这里面不光有每个车型的整体外观,还有各种零部件的外观,像组合灯、前后罩、侧罩、轮毂等等。对于这个产品,本田技研采用的是组合专利保护,所以,967号外观样式是否可以无阻碍的被使用,需要专业的评估分析,不可盲目行动哦。本田维权案例告诉我们,即使一件外观专利已经失效或即将失效,仍然需要注意其对现有产品的影响。同时,企业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我已经很久没有坐过摩托车了,也很久未试过这么接近一个人了,虽然我知道这条路不是很远。我知道不久我就会下车。可是,这一分钟,我觉得好暖。”
——电影《堕落天使》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Honda)成立于1948年,除了生产汽车外,它还是世界上最大的摩托车生产厂家。
2020年10月30日,本田技研用一件“濒临死亡”的967号外观专利做了一次专利维权。
967号外观专利:
申请于2010年8月25日,
10年的保护期【适用旧专利法】
本应在2020年8月25日寿终正寝,
却在最后一刻实现了终极人生价值。
深圳台铃,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智能共享电动车。
总之,是用“电”的。它出了一款电动摩托车,外表很像烧“油”的某个品。
目前,网页广告已经撤销。
那就只能看看烧“油”的这个品吧。
经深圳市监局勘验,比对认为:
二者整体外形基本相同
各个组成部分的布局相同
相互位置关系以及比例关系基本相同
外饰设计风格相同
虽然局部有所区别(如排气管)
但所形成的整体外形基本相同,给消费者形成十分接近的整体视觉效果,二者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侵权事实成立
另外,深圳台铃,只实施了线上广告发布,还未有实际的销量,只成立许诺销售侵权行为。
老谈说两句:
有小可爱问了,既然967号外观专利已死,那深圳台铃是否可以架锅烧油再生产销售了呢?或者说其他同行是否可以随便使用这套酷炫的外观“皮肤”了呢?
别急,既然提的是疑问句,说明你是不肯定的。
没错,虽然967号已死,但本田技研的现存有效的外观专利有1588件,这里面不光有每个车型的整体外观,还有各种零部件的外观,像组合灯、前后罩、侧罩、轮毂等等。
对于这个产品,本田技研采用的是组合专利保护,所以,967号外观样式是否可以无阻碍的被使用,需要专业的评估分析,不可盲目行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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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粤深知法裁字〔2020〕宝044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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