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预付款但未签合同,是否能退款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未离开4S店且对方未下单,可要求退款。若定金超过车价20%,则可能部分退还。发生不可抗拒事件可撤销约定,要求退款。若仅因后悔,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总之,需根据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判断。
1,买车,交了三千元预付款,但没有签订合同,现在不想买了,可以要求退还预付款吗?
2,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其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果你交了3000元预付款,其实你们双方是有口头约定的。否则,你是不可能交这3000元钱的。
3,《民法典》并没有对预付款和定金作出更明确的解释。你买车所交的三千元钱,其实是为了履行购车的承诺的一种保证。这实质上是定金。而这个定金,在完成标的物交易时,一并算作交易的价款。即你交了三千元,对方要在某一个时间点,把你需要的车,包括但不限于车的颜色、质量、配置、价格、交付时间、交付地点等等,与你完成交易。
4,如果你刚刚交了3000元钱的预付款,你还没有走出4S店,此刻,如果对方也还没有完成下单的流程,那么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退还这3000元钱。
5,如果你购买的是电瓶车或者自行车,或者说你购买的车的价格,在某一个数额之内,那么这个三千元钱,是可能可以给你退一部分的。法律有规定,定金一般不超过标的物的20%,即如果你购买的车的价格在15000元之内,那么通过你的努力,有可能给你退一点钱,完全退是不可能的。如果你购买的车的价格在15000元以上,一般而言,对方是不会给你退这三千元钱的。
6,如果你发生了不可抗拒的事件,那么这个口头购车的约定是可以撤销的,即便是书面购车合同也是可以撤销的。如此,这个三千元钱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如果你仅仅是后悔了,那么依据法律规定,这个不是不可抗拒的事件,这个属于你随意更改自己的承诺。你不信守承诺,你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此,这3000元钱你是不能要求退还的。
7,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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