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政府为促进汽车消费,新增了3.5万个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全部通过抽签方式配置。同时,放宽了非本地居民的申请资格,只需持有效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即可。此外,还设定了其他投资指标,鼓励企业在津投资。对于逾期未使用指标的个人或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时,提高了乘用车登记区域指标的便利性,允许预约通行证明每年不超过24次。这些措施将有效促进天津市汽车消费,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天津市政府发布新政策,2021年新增3.5万个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全部通过抽签方式配置。非本地居民申请资格放宽,只需持有效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同时,设定其他投资指标,鼓励企业在津投资。逾期未使用指标的个人或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提高乘用车登记区域指标便利性,允许预约通行证明每年不超过24次。这些措施将有效促进天津市汽车消费,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天津市政府为促进汽车消费,2021年新增3.5万个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全部通过抽签方式配置。非本地居民申请资格放宽,只需持有效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设定其他投资指标,鼓励企业在津投资。逾期未使用指标的个人或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提高乘用车登记区域指标便利性,允许预约通行证明每年不超过24次。这些措施将有效促进天津市汽车消费,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日前,我们从天津政务网获悉,其发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天津市汽车消费办法的通知》,具体如下。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拓展消费组合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结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增加乘用车个人增量指标。
2021年新增乘用车个人增量指标3.5万个,全部采用抽签方式配置。具体指标的月度分配定额由市交通委统筹安排。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
二、放宽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2025年5月31日前,北京、河北户口以外的非本地居民参加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招标,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本市购车的,本市社会保险连续缴费年限调整为近12个月。北京、河北户籍人员参加本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按照《若干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定其他投资指标
2025年5月31日前在本市购车的企业纳入统计,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固定资产投资或当年计划新开工项目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以上的,可直接申请当年另一项投资指标,每增加5000万元投资,可申请增加一项投资指标,每年不超过四项;投资超过1.6亿元的,超出部分按照《条例》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引导个人和单位理性参与指标申请。
通过抽签方式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但逾期未使用的个人或单位,自指标到期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
五、提高乘用车登记区域指标的便利性。
在高峰时段外环路以内区域内,以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申请预约通行证明的次数每年不超过24次;每张预约通行凭证的有效期为连续7个自然日。当年剩余天数少于7个自然日的,以当年剩余天数为准。根据外环路以内区域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申请预留通行证件的次数由市公安局适时调整。
本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025年5月31日废止,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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