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受伤却拖延处理,应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了解诉讼时效为三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注意时效。对方逃逸时,保险公司仅赔偿交强险部分,商业险不赔。处理时需明确保险赔付范围及免责情况,如找不到第三者负责赔偿、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等情形可能影响赔付。及时采取行动,保障自身权益。
1交通事故中对方受伤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受伤的一方和闹事的一方一般都想尽快解决问题,以免拖得越久越糟糕。而且,拖得越久,对双方越没有好处。但是也会有这种情况,就是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拖延处理。这种情况下受害方应该怎么做?下面法律图表小编将介绍相关内容。一、交通事故受害方延误处理怎么办?对于这种受害方拖延处理的情况,造成事故的一方要积极找对方商量解决办法。作为受害方,你也应该知道,如果不能通过调整或者与对方和解解决,想通过诉讼解决,你应该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是有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交通事故中对方逃逸,保险公司如何赔付?对于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只赔交强险,商业险不赔。第一,对于强制保险部分,相关法律没有将肇事逃逸纳入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其次,对于商业险来说,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交通肇事逃逸的影响只是在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负责。保险人以肇事逃逸为由免除自己的一切赔偿责任,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和保险法的原则,属于无效条款。交强险公司不给赔的情况: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找不到第三者;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4.保险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被非指定驾驶人使用时增加;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且增加;6.因保险期间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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