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内维修几次就可以申请退换车?

三包期内维修几次就可以申请退换车?_58汽车

根据三包法规定,如果家用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申请退换车。此外,如果汽车在60日内或行驶3000公里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严重问题,消费者也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使用汽车时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在家用汽车三包期内,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或同一问题修理超过5次,消费者可申请退换车。对于新车在60日内或3000公里内出现严重问题,如转向、制动失效或车身开裂等,同样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这些规定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确保了汽车使用过程中的合理保障。

根据三包法规定,第十九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第二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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