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红绿灯路口两车相撞责任归属谁?

没有红绿灯路口两车相撞责任归属谁?_58汽车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车相撞责任归属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若无交通标志、标线控制,则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观望,并让右侧道路来车先行。因此,若由南向北与由西向东行驶车辆相撞,由西向东车辆应负主要责任。协议处理需双方真实意愿且有效,未履行可诉诸法律。

1.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撞上的两车的责任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知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道路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进入交叉路口前应当停车向后看,让右侧道路的车先行。因此,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与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应由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知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交叉路口,按照规定的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二)准备进入环岛时,让已经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3)向左转弯时,向路口中心左侧转弯。转弯时打开转向灯,夜间行驶时打开近光灯;(四)遇有放行信号,依次通过;(5)遇有停车信号,依次停在停车线外。如果没有停车线,在路口外停车;(6)同车道前车在等待放行信号时,向右转依次停车;(七)在没有方向指示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过往车辆、行人先行。对向行驶的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除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通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边道路的车先行;(三)转弯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的;(四)对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让左转车辆先行。2在交警未认定事故责任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有效,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故交通事故发生后,你与刘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该协议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有效。如果刘不按时履行协议内容,可以根据协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确定的金额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给予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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