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驶的车辆与超车变道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的责任?

正常行驶的车辆与超车变道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的责任?_58汽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变更车道时,如果未避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导致交通事故,变更车道的一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在同向行驶的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如下:变更车道时发生刮擦,变更车道方全责;超车时发生刮擦,车速较快方全责;超宽车辆未设警示标志,超宽方次责,另一方主责;超宽车辆在并行或超车时发生刮擦,超宽方全责;停车方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另一方全责;未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双方同责。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划分通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变更车道时,如果未让行导致事故,变更车道方需负全责。在同向行驶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变更车道、超车、超宽未设警示或停车未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时发生事故,责任会根据具体情况分配。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明确事故责任,促进公平合理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事故责任的原则有初步的制定,就变道而言,变更车道时,未避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由导致事故发生的一方负全部责任!

同向行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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