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柳州交警对停车在免费泊位超48小时行为进行查处了吗?

首单!柳州交警对停车在免费泊位超48小时行为进行查处了吗?_58汽车

柳州市交警部门依据新实施的《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对长期占用免费公共车位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8月10日,城中交警大队对一辆超时停放的车辆开出了首张罚单,罚款150元。该车辆从8月8日11时至8月10日11时16分,在同一免费泊位上停放超过48小时。柳州交警通过监控系统、路面巡逻和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对“僵尸车”进行清查,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和规范秩序。《条例》明确规定,超时停放的车辆将被处以150元罚款。交警部门呼吁市民遵守规定,合理使用公共资源,并鼓励举报违规行为。柳州市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实施了《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对超时占用免费泊位的车辆进行处罚。8月10日,城中交警大队对一辆停放超过48小时的车辆开出了首张罚单,罚款150元。此举旨在规范停车秩序,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同时鼓励市民通过举报等方式参与城市管理。

停车难、停车乱是当前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为破解停车难,柳州市交警部门根据新实施的《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加大力度对长期霸占免费公共车位的行为进行查处。8月10日上午,城中交警大队民警对超48小时停放在免费公共泊位的违法行为开出首张罚单,车主因违停被处以150元罚款。

交警部门根据该路段视频监控取证,这辆白色小客车从8月8日11时到8月10日11时16分,在同一个免费道路停车泊位上持续停放时间已经超过48小时。8月10日上午,城中交警大队民警来到辖区海关路,依据《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对停放在道路免费停车泊位内的一辆车牌为桂BL****的白色小型客车进行了查处。民警依法按照违停查处方式,对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这是继今年8月1日《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开始施行以来,柳州交警按照《条例》规定开出的首张相关罚单。当天,城中交警大队共对2辆确定在同一免费道路停车泊位上持续停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车辆,进行了违停查处。

据了解,为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今年6月份以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致力于“僵尸车”的集中清查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影响交通安阿全和市容市貌的“顽疾”。

而8月1日施行的《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对“僵尸车”的处理有了明确的规定,“在同一免费道路停车泊位上车辆持续停放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的,处一百五十元罚款”,属于车行道停车泊位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属于人行道停车泊位上的,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处罚。

为了真正实现“还路于民”,柳州交警在查处方式上除了通过道路监控系统以外,还将结合路面警力巡逻、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清查。对于交警现场取证后的车辆,确认其停放泊位超48小时仍未移动的,民警都将依法按照违停查处方式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处罚款150元。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将车辆停放在免费停车泊位时,请注意不要超过限制停放的时间,避免占用公共资源;如果大家发现有在免费停车泊位内的“僵尸车”,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拨打柳州交警支队长热线0772-2603000的方式,向交警部门举报,柳州交警通过取证后会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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