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哪个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哪个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_58汽车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当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但车主自愿报废时,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此外,若车辆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原因灭失,或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或因质量问题退车,车主也需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在申请注销前,车主需处理完所有涉及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对于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在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两个月内完成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在自愿报废未达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时,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确保车辆合法退出使用。

问题: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哪个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答案:注销登记在登记地车辆管理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2、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3、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4、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5、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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