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点评·政策法规·原创】
今年10月3日,笔者看到“摩托车二环十三郎”当事人庞某某被抓获的消息。也许有人会说,不就是骑个摩托车超速行驶么?至于兴师动众的从北京到广西将其抓获么?借着将在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机会,咱们就来看看刑法对日常的用车生活,做出了怎样的严格要求。
●飙车、醉驾请杜绝
早年间,北京的二环路上也有一个开汽车用13分钟跑完全程的人物,“二环十三郎”的名号就此诞生。后来在2008年2月,由于他与另一人在二环路上非法赛车被警方截获,二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受到了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
而此次摩托版“二环十三郎”虽然嫌疑人只有一人,并且他在车辆更加稀少的凌晨超速行驶,其对路面交通的影响相比汽车要小一些,但是为什么他(庞某某)就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了呢?
这个原因来自几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相比2011年5月1日施行《刑法修正案(八)》,即将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新规中还规定了,由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举个例子,如果因为飙车等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恐怕还会以过失致人伤害罪进行处罚,极有可能带来更加严厉的处罚。
虽然相比《刑法修正案(八)》,此次新规仅增加了第三项和第四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要注意。但是关于严重超速、飙车(追逐竞驶)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新规依旧保持了非常严厉的处罚态度。曾经的“汽车版二环十三郎”仅仅受到了治安处罚,可以说是由于当时法律法规的相对缺失,而现如今,国家在严厉的《刑法》中增加了对此类行为的约束。笔者奉劝开车追求刺激的小伙伴,想要飙车请去正规赛道,在马路上飙车,损人不利己。
●驾驶证、行驶证别乱用
虽然现在绝大多数的机动车驾驶员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了驾驶资格,但是就笔者了解,依旧还是有小部分人员采用了非法的手段获取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违规上路。
在一些电商平台和摩托车销售店中,流传着一种叫“加油牌”的东西。由于我国法律规定,驾驶摩托车也需要通过相关考试获得驾驶资格。也许是为了省事,有人便使用了伪造的驾驶本和行驶本,并为摩托车悬挂假牌照,以蒙混检查并正常上路。
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条规定,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买卖机动车号牌也是《刑法》所不允许的,属买卖国家证件罪。
也就是说,无论是盗用、买卖、变造、使用这类假证件等行为,都会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并且与上文提到的危险驾驶罪一样,均从重处罚。多说一句,除了上文提到的这些证件,机动车的牌照(包括临时牌照)也是属于国家证件的一种,伪造、买卖也是《刑法》所不允许的。
总结:虽然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并没有增加太多关于汽车生活的条款,但是一些严重关乎道路安全的行为,新规还是做出了非常清晰、严厉的规定。开车上路本身就是一件需要时刻注意安全的事儿,笔者也呼吁各位小伙伴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别因图一时之快带来牢狱之苦。
原创文章,作者:李寅博,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ar.58.com/1290707/
评论列表(48条)
该呀
咋没摔死你丫的呀
还一堆去韩国考驾照的呢
能不出马路杀手嘛
你咋不再快些
最后还不是被抓
就应该严厉打击
买卖牌照,哈哈哈哈
在马路上飙车算个P
这个确实太该严厉打击了
很多人总说国内管得多…其实比起日本…国内管的太少了
来回瞎并线的!
要是约束的底线不是道德,而是法律,那可真是没救了
十次事故九次快啊
安全驾驶吧
不要豁命了
怕怕
立法就应该严格!
在就该立法判刑!经常在二环看见开车二缺的!
就是踏踏实实的开车 自己安全,别人也安全
来回瞎并线的,还不打灯的!!去死吧!
这个应该是下雨天之后,捡到的车牌子 等待失主来认领吧(购买)
开车素质太差都。
他是嘬的
开车不开灯的,乱开远光灯的,唉- -中国的道路交通真的是一点儿都不安全
罚款太少,闯红灯至少应该罚个五千,高速倒车罚两万再加终身禁驾,高速逆行再加拘留15天。
违法成本太低,都觉得无所谓
涨姿势了
以后偷 拍 子的就报 警
直接抓起来
超速
飙车
支持
大力支持
嗯,抓住枪毙
狠狠罚
该罚就得罚吧
哥们够惨
最惨烈
超速不是耍帅 有时候有些地点你嗖一下飞过去 那才low b
应该狠罚
藐视别人的生命
不允许还对着干 结果可想而知
生命第一 良心能过得去这道坎么
超速就拘留啊
看这回还谁敢玩
玩就玩吧,还发到网上
喽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