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除了规定提高新能源车准入门槛、改变资金拨付方式、建立惩罚机制之外,2017年-2018年国家补贴政策也正式出炉,新政策在2016年补贴力度的基础上退坡20%,同时规定地方补贴上限不得超过中央补贴的50%。
【2017-2018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
根据上表,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电动汽车最高可获4.4万元国家补贴,插混车型(续航里程大于等于50km)可获2.4万元国家补贴。而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将会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
另外,新政还增加了“地方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这一新规定。以北京市场为例:消费者在2016年购买北汽EV200车型最高可获得4.5万元国家补贴+4.5万元,共计9万元的补贴。而根据明年的新政,消费者购买相同的车辆将只能获得3.6+1.8=5.4万元的补贴,购车成本将增加3.6万元。
【图为:北汽新能源 EV200】
根据编辑了解到的消息,截止到发稿前,各新能源车企尚未对新的“通知”内容作出针对性的调整。具体细节还在研究中,相信很快将发布具体应对政策。
原创文章,作者:卢朕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ar.58.com/1643729/
评论列表(5条)
这会更没人买了
严不严是规矩、
纯电动车总的来说不实用,跑不了长途
11
<script>alert(‘xss’)</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