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6年B1驾驶证年审新规定,免审条件是什么?文章内容:2016年4月1日,公安部颁布了第139号令,规定B1驾驶证应该每年审验一次。但是如果当年没有扣分的,可以免审。根据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此外,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也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只有记分的A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因此,如果您是B1驾驶证持有者,且在过去的记分周期内没有扣分记录,那么您可以在年审时享受免审的待遇。总之,2016年B1驾驶证年审新规定明确了免审条件和注意事项,提醒广大驾驶人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和合法性。
2016年新规中B1照对应的准驾车型是中型客车,没有扣分就可以免除本记分周期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的规定如下: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听听别人怎么说:
B1驾驶证是中型客车驾驶证,2016年4月1日公安部颁布的第139号令规定该驾驶证应该每年审验一次,但是如果当年没有扣分的,可以免审。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只有记分的A。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但没有扣分就不用年审的现在的新规是一年一审、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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