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通过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在买车时,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规条例来维护自身权益,而销售者也需依法负担起相关责任。本法规对家用车的更换退货问题也有着详细的规定划分,消费者可依据实际情况要求销售者办理相关的更换退货业务。根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更换或退货,以确保消费者权益。销售者为消费者更换或退货时,需赔偿消费者相关损失。汽车三包政策是政府对人民消费者基本权利的有力保证,也可借此来规范约束汽车销售行业的不良风气,体现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通过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在买车时,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规条例来维护自身权益,而销售者也需依法负担起相关责任。
本法规对家用车的更换退货问题也有着详细的规定划分,消费者可依据实际情况要求销售者办理相关的更换退货业务。而具体更换退货内容如下: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
第二十一条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时间)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补偿。
第二十二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十三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更换次数与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主线束等特殊零部件和动力蓄电池的运输时间,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第4项规定的修理时间。
第二十五条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本规定规定的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的,应当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退货的,销售者应当退货。
第二十六条销售者为消费者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应当赔偿消费者下列损失:
1、车辆登记费用
2、销售者收取的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装饰费用
3、销售者向消费者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
最后,若需了解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更多细则,可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汽车三包政策是政府对人民消费者基本权利的有力保证,也可借此来规范约束汽车销售行业的不良风气。该政策的出现可谓是人民群众的福音,极大地体现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以上内容由58汽车提供。如有任何买车、用车、养车、玩车相关问题,欢迎在下方表单填写您的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为您提供快捷、实用、全面的解决方案。
原创文章,作者:58汽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ar.58.com/703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