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开发商确实有权出售。小区车位分为商业车位和人防车位两种。商业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或转让。而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通常授权给建设企业,可以合理转让给个人或企业,但战时国家可征用。根据《物权法》第74条,车位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占用业主共有场地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但开发商在以下情况下无权出售车位:车位面积已计入公摊;车位成本计入开发成本;政府规定车位为公共配套设施。总之,了解车位归属权的法律规定,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开发商出售车位需符合相关条件,业主也应关注车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地下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吗?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还是业主?这个问题涉及到小区车位的归属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商业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可以自由出售、出租或转让。而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通常授权给建设企业,可以合理转让给个人或企业,但战时国家可征用。《物权法》第74条对车位归属作了原则性规定,明确了车位归属的约定方式。但开发商在某些情况下无权出售车位,如车位面积已计入公摊、车位成本计入开发成本或政府规定车位为公共配套设施。了解车位归属权的法律规定,对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开发商出售车位需符合相关条件,业主也应关注车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避免权益受损。
地下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不属于业主。小区车位一般分为两种商业车位和人防工程里的人防车位,商业车位既可以出售也可以出租转让;人防车位只能出租转让不能够出售。商业车位的完整所有权是掌握在建造企业,建造企业对商业车位可售可租。人防车位的完整所有权是国家,人防车位的使用权通常是授权给建设企业所有,建设企业可以合理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和企业机构,但是作为人防工程的一部分国家战时可强制征用。
商品楼车位归属权问题是有法可依的,我国《物权法》第74条对车位的归属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满足如下情况之一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地下车位面积已经算进公摊面积;建造地下车位成本算进房子开发成本;当地政府规定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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