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滴滴司机”未获许可营运被罚万元,为何会遭此重罚?

汕头一“滴滴司机”未获许可营运被罚万元,为何会遭此重罚?_58汽车

汕头一滴滴司机肖某某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服务,被濠江城管部门罚款10000元。肖某某搭载三名不相识女乘客前往市区,订单费用与平台显示不符,违反了《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因此受到严厉处罚。

近据汕头濠江城管部门消息:2022年07月01日10时20分,执法人员在濠江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北门对粤DD56667小型轿车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肖某某正将3名女乘客行李放进车辆后备箱,3名女乘客均称与驾驶员不相识,是通过“滴滴”平台打车,要往市区的苏宁广场东北侧,乘客平台订单显示该趟费用为47.63元,驾驶员肖某某承认是通过“滴滴”平台接单,其订单显示该趟费用一口价34.8元,已收取起步价8.28元

粤DD56667小型轿车是肖某某本人所有,肖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粤DD56667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当事人肖某某驾驶粤DD56667小型轿车有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相关部门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司机处以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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