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将进行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建设运营服务主体项目的公开招标,确定两家中标人。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符合多项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需20万元,并将在指定时间开标评标。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建设运营服务主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STD-2022-G043
招标代理: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火炬开发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建设运营服务主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STD-2022-G04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LSTD-2022-G043
二、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建设运营服务主体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本项目为试点建设项目运营主体资格的公开竞争获取,无具体预算
四、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确定两家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说明: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经办人身份证;
售价():¥40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上午09时30分
八、开标评标时间:2022年9月6日上午09时30分
十、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保证金。¥2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2022年9月6日
上午09时3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15611300638
邮箱:zhaobiaobu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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