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看手机撞坏违停法拉利,在理论和实践中如何划分责任?合理吗?

骑车看手机撞坏违停法拉利,在理论和实践中如何划分责任?合理吗?_58汽车

在阴雨天气,一名女生骑电动车看手机导航时,不慎撞上了弯道出口处非机动车道违规停放的法拉利汽车。最终,事故责任被认定为同等责任,赔偿责任为车主60%,骑车人40%。这一判决虽然存在争议,但相对合理。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违停车辆的责任可能在30%-70%之间,而骑车人在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机也存在过错。此外,事故发生时的环境、违停地点等因素也可能影响责任认定。值得注意的是,法拉利车主最终没有收取女生的赔偿金,体现了一定的宽容和理解。然而,这起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如豪车上路的保管义务、违停现象的普遍性等,仍需长时间解决。在处理类似事故时,应综合考虑事故双方的过错程度、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合理划分责任。同时,加强对违停现象的监管,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通过这起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做到公平、合理。同时,也反映出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一些交通问题,如豪车上路的保管义务、违停现象的普遍性等,需要引起相关部门和公众的重视,共同推动交通安全环境的改善。

最终结果认定为同等责任,虽然还是有争议,但还是比较合理的。

其中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最后的赔偿责任为车主60%,骑车人40%,这一点可能是处于对弱势群体的一些保护也或者偏袒。

最后法拉利车主没有收女生赔偿的钱

这起事件相对比较圆满的解决了,只是这其中爆出来的一系列问题,恐怕还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得到解决方法。

经过双方协商同意,车损以保险公司实际定损为准,法拉利车主自行承担60%修理费用,其余40%由电动车主承担。

这起事件中,很明显双方都有责任。

违停车辆的责任可能会在30%-70%之间,次责30%或者同等责任50%的概率大一点,比较小的概率可能会被认定70%主责。

(如果女生没有看手机的话,那么考虑到在下雨天,弯道出口处,那么我认为一定概率可以无责,声称理由为:我刚拐过一个弯,突然发现有一辆违停车,反应不过来,同时当时下雨天气无法急刹车和急转弯,没办法结果最后撞上去了。)

追尾全责的或者违停全责都站不住脚。

实际上这种事故已经有不少的新闻、判例可以参考,可以发现路边违规停放车辆引发事故多数都要承担30%的责任,包括被追尾,或者因为阻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导致事故的。

但是在部分情况下,也有违停车辆承担主责甚至全责的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荣将案涉车辆停放在设有“车道上禁止停车”的禁令标志的非机动车道上,对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遂判令机动车一方赔偿曾某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0.9万余元。

主要原因在于,这起事故中的违章停车车辆是停放于有标志的禁止停车禁令标志的路段的,同时造成了他人的重大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承担的责任比例是非常高的。

回到这个事故来说,主要案情就是在阴雨天气,女生骑电动车看手机导航撞上了在弯道出口处非机动车道违规停放的汽车。

就事故来说这里面还有三个细节,可能导致责任认定的偏差,

第一是题目中的女生到底是不是在使用手机?女生身上是有雨披的,同时车上装有冬季的挡风,无法看清楚到底是否在使用手机,以及到底是固定在车上,还是拿在手上的,如果是前者的话,很难认定女生是在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机。从监控来说看不太清楚,这一点存疑。(补充:女生自己说当时在看导航)

第二是当时的环境。

在能见度较差、环境比较恶劣的的情况下,其他车辆是比较难及时发现所有的障碍物。

例如是在夜里无路灯或者大雨天的情况下停车熄火违停,并且没有放置警示牌,那么后车难以难及时发现违前方的违停车辆的。如果突然刹车,很有可能导致自己出现严重事故。

这种客观环境下,违停车辆的行为极大的影响了其他车辆的安全,加重了其他正常行使车辆的责任。

第三点是违停地点。

违停车辆违停地点事弯道出口处的非机动车道。

这个弯道并不算很急,但确实是个弯道。停车地点离弯道中心大概三十米的的距离,这种情况下,违规停放在弯道出口处的车辆,比起一般的直路违停,责任是有可能加重的。

整体案件并不算太复杂,争议却非常大,在抖音上刷到这个视频,底下吵成一片了。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者是”豪车“的标签,一者是”违停“的标签。

豪车的情况很复杂,百度58汽车上之前就开题争论过几次了,豪车车主到底该不该在上路的时候为自己的车承担更多的保管义务?

国家既然没有禁止豪车上路,那就有上路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这一点毋庸置疑。

而如果发生事故的话,定责的问题也没有什么好争论的,豪车首先是一辆机动车,就像别的机动车一样,该怎么定责就怎么定责,这一点争议实际上也并不大,真正引发争议的就是涉及到豪车的赔偿问题。

既然责任清楚了,那按着责任划分赔偿就是了,怎么会出现问题呢?

个人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豪车的属性上

汽车本质上是个交通工具,尽管实际使用中人为的增添了很多其他的意味。而谈到豪车的话,一方面它是属于代步的交通工具,但是另一方面它是具有具有奢侈品、艺术品属性的。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上,没有所谓豪车、普通车的区别,就只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这种属性而已。而涉及到赔偿问题,人应当赔偿豪车”交通工具“的那部分损失这不用说。

但是豪车中“奢侈品、艺术品”属性的那部分,豪车车主是否负有比“交通工具”那部分属性更大的保管义务?

对于一件奢侈品、艺术品来说,它的使用范围、使用环境、运输环境都是非常严格的的。还是专门保管专门运输比较好。

要是就愿意随身带着宝贝挤地铁、坐公交,那也是自己的权利,别人也不能不给你坐。但是明知道公交、地铁人流大的还带着宝贝去挤,这种情况合适吗?

在地铁上,有个人带着个手机被你撞坏了,他让你赔偿手机,你可能捏着鼻子也就赔了。但是他要是抱着个古董花瓶去挤地铁被挤坏了,跟你说要赔他一个亿,你内心可能会CTM。

就像是明知道西二旗、北京南、北京西、国贸这些地方地铁都是人挤人,有个人身体不好一碰就死or带着文物去挤,结果出了事,这个责任到底怎么算呢?

说是别人的责任也对,毕竟不被碰人就不会死/东西就不会碎。但是说是那个人的责任好像也没错,明知道是贵重物品/身体一碰就死,你坐什么地铁啊?开车不行吗?要不打车不行吗?

另一方面,奢侈品和一般的消费品在销售上差别还是很大的,对于消费品来说,价格所包含的成本一般就是物料成本、人力成本、租金等,而对于奢侈品而言,包含了非常大的溢价成分,那么对于这部分溢价,是否该由其他人来承担?

和豪车发生事故有责任那肯定得赔,有些人说别人有钱所以就可以不赔那是真的不要脸。

但是还有些人把对定责赔付比例的探讨攻击成为”你穷你有理“”耍流氓“,这种行为本身更像是耍流氓。

总而言之,目前涉及到豪车的问题,争议还是比较大的,具体怎样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目前也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很可行的方案,所以很多时候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违停“的问题也很复杂,天下苦违停久矣。

以今天早上的亲身经历来说,七点半左右骑车出去逛逛,沿着万泉河路往颐和园方向,骑了45分钟差不多十公里路,大概遇见了200辆违停占道车辆,50辆穿插在非机动车道里的汽车,平均下来50米就有一辆车让你无路可走。

像这个百度街景里面的车辆,已经算是少了,实际上现在已经演变成,两条机动车道有一条机动车道都被停着违停车辆了,然而从来没有看过一次被贴罚单,可以说基本上是没人管的。

有很多非机动车道一年7×24小时被占用,这种情况下,怪非机动车闯入机动车道,可能原因是骑车的人没有长翅膀吧……

实际上,遇见违停的车辆阻碍正常行驶,拉低速度也就算了,最大的问题还是安全问题。已经有过好几次,路边违停车把非机动车道占的死死的情况下,小心翼翼的想想从边上挪过去,结果突然一个开门杀,万幸目前最严重的也就是撞了膝盖,但是这种情况真的太危险了,实在是没法不恼火。

再有就是在穿过违停车辆的过程中,是必须有个变道的过程的,而这个过程也是很危险的,正常行驶的车辆不一定能够及时看见被违停车辆挡住的行人、非机动车,很容易造成事故。

但是对于违停车主来说,反正违停都没人管,不停白不停。至于说往那一停,要影响到来往的上百上千,甚至上万人的正常行驶,管他呢,我舒服就行,反正真要出事故了,我违停在这里最多负个次责,怎么算都不会太亏。

违停车辆,不单单是影响到来往的非机动车,实际上也将其他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置于险境,尤其是那种一停半天一天的,把马路当成自己家的真的是非常恶心。

就北京地区而言,非机动车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还是不算少见的,不过整体状况是在变好,包括外卖小哥在内的骑行者素质都在提高。

闯红灯导致事故的话,那真是撞死活该。

但是就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来说,很多情况是真的没有办法,毕竟骑的是车,不是飞机。

除了五环以外,路宽车少的地方,还有交警管的严的地方,其他地方想要找一条二百米没有违停车辆的非机动车道,真的挺难的。

在交通事故video里面,有些横穿马路的人被车撞了,弹幕就会刷“我在客厅走路怎么会被撞?”对于违停司机来说,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想法呢?

我把车停在我家客厅怎么会被撞???

在早期监管不严的年代,开车上路的人是大爷。

后来监管开始严格了,骑车走路的人是大爷。

而现在这个年代,违停的人才是真的大爷。

停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明明是违停的车肆无忌惮占道,把别人害的出事故,甚至付出造成生命损害。却只要担个次责甚至无责,对于出事故的机动车主和非机动车而言,都是被喂了shit一样。你还碰不得,打不得,真的是非常无奈。

看了一些回答,发现还有一个争议点在于“电动车”的部分,应该来说,市民苦不守规矩的电动车其实也蛮久了…哈哈哈

有答主提到关于要鉴定电动车是否为机动车,这一点大概率是还是算电动车的,主要原因在于电动车问题真的是个烂摊子……现在推”新国标“,提出以后要将超标车强行报废,国标车上牌照,但从实际情况来说,还是不尽如人意的。

电动车旧规和电动车新规对于电动车的具体参数规定的是很详细的。实践中,最终的解释权是在各个地方政府,当地政府决定这个电动车到底和不合规。

以北京新规之后的电动车为例,从18年七月开始,北京市就已经禁止超标电动车销售,也就是目前市面上还在销售的电动车都是合规的“国标车”,是可以上正式的电动车牌,政府意义上确定这是一辆合规电动车。

但是实际的极速都在30-35km左右,是比文件中的25km要高不少的,甚至于Soco的cu系列,小牛的u1系列能跑到近50km/h,但还是能正常上牌。而在上完牌照之后,就是政府意义上认可的合法的电动自行车了。

从这一点来看,电动车新规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标准,更多的是一个参考性质。

以事故中女生骑行的车辆来说,看外观应该是一辆小龟电动车,学校里的韩国留学生基本人手一台,极速大多35km/h,和现在的国标车是差不多的。

从实际情况来说,也不是随便一辆电动车都能骑到五六十速度的,以大部分电动车五六瓦百的电机功率而言,一般极速也就4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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