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交警明确了三种不礼让行人的情况:1)行人已在人行横道,车辆未停车;2)行人与车辆同时通行,车辆未让行;3)行人通行时,相邻车道车辆不避让。同时,五种情形下车辆不违法:1)行人未跨越人行道等;2)车辆与行人车道相隔;3)跟随第一辆车通过人行横道的其他车辆;4)车辆已减速或停车避让,再起步不与行人冲突;5)停车避让时越过线,未与行人冲突。这些规定有助于明确行人和车辆的通行规则,促进交通文明。海口交警细化了不礼让行人的三种情况,同时明确了五种情形下车辆不违法,包括行人未跨越人行道、车辆与行人车道相隔、跟随第一辆车通过人行横道的其他车辆、车辆已减速或停车避让后起步不与行人冲突、停车避让时越过线未与行人冲突。这些规定有助于行人和车辆更明确地了解通行规则,促进交通文明。
其中对十辆未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了曝光,重点还是在引导车辆和行人能够更加文明的共建交通行为。
其中,有这么两条条,让哈喇子好好的研究了一下:
据介绍,海口交警认定为不礼让行人共有三种情况:
1)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
2)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机动车没有停车避让行人;
3)行人在通行的时候,机动车行驶在相邻车道不避让行人。
这三条不难理解,重点来了,这是哈喇子首次看到明确的机动车不违法的说明:
五种情形认定机动车不违法:
1)行人在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等候,未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的情形;
2)机动车所在车道与行人所在车道相隔的;
3)行人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时,跟随第一辆通过人行横道的机动车,连续通行的其他机动车,不认定违法;
4)机动车在已进入人行横道前,已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再起步时,不与行人产生冲突的;
5)机动车停车避让时越过停车线,未与行人发生冲突的。
这五条,哈喇子感觉很颠覆啊,特别是第3条和第四条
第三条是不是意味着如果第一辆车未礼让行人,后面跟随的车辆不并认定违法?
第四条是不是意味着机动车停车礼让了,行人没有前进的意思,或者行人仍在等待,此时机动车可以起步?
希望礼让行人的规定能够更加细致
让行人和机动车都更加明确通行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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